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昌红科技(300151)报收于12.71元,下跌0.94%,换手率1.36%,成交量5.01万手,成交额6454.32万元。
5月23日,昌红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18.6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71.9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46.64万元。
昌红转债回售的相关信息如下:- 回售价格:100.432元/张(含息、税)。- 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年5月16日。- 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6月16日。- 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32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回售原因: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26.79元/股的70%,即18.75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回售流程: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16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昌红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决定书编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焕昌、周国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存在问题:公司存在股份支付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别应收账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等问题,影响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责任人:李焕昌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铨作为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回应: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提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培训等方式增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影响说明: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昌红转债回售的相关信息再次提示如下:- 回售价格:100.432元/张(含息、税)。- 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年5月16日。- 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6月16日。- 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32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回售原因: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26.79元/股的70%,即18.75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回售流程: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6月16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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