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本立科技(301065)报收于22.95元,上涨2.05%,换手率6.12%,成交量5.28万手,成交额1.2亿元。
5月21日,本立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708.0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7.8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15.87万元。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政杰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长城证券核查意见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沛良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锦天城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确保意见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2025年5月21日,本立科技已履行必要程序并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确定授予日并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19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9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总计作废96.25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此次作废处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本立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717.81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上述操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96.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2024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8月30日,披露了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8月30日至9月8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9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同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2025年5月21日,再次召开会议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原因包括: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2.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70,883.41万元,净利润6,564.6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未达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9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均对此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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