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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平煤股份(601666)5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40.0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2 05: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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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平煤股份(601666)报收于8.47元,上涨1.56%,换手率1.0%,成交量24.77万手,成交额2.0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21日,平煤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740.0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043.5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83.56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5797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

交易信息汇总

5月21日,平煤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40.0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2043.5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783.56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焦振营主持,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庆明、焦振营、张国川、许尽峰、张后军、王羊娃回避表决。2.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建国、涂兴子、李庆明、焦振营、吴昕、陈金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3.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建国、涂兴子、李庆明、焦振营、吴昕、陈金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4.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平煤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042号公告。2.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张金常先生、刘宏伟先生、王少峰先生、杨志强先生、冯忠斌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5-043号公告。3.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张金常先生、刘宏伟先生、王少峰先生、杨志强先生、冯忠斌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5-044号公告。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平煤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2022年6月7日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主要内容包括:将瑞平煤电和平禹煤电及其代管的景昇煤业的股权托管至上市公司,并在相关矿井资源枯竭后12个月内关停矿井;夏店煤业和梁北二井煤业的股权也将托管至上市公司,并明确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投产后36个月内注入上市公司。变更原因在于瑞平煤电和平禹煤电盈利能力下降,收购相关资产将导致较高投资风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变更承诺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平煤股份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下属公司瑞平煤电、平禹煤电、景昇煤业、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其持有的瑞平煤电 60%股权、景昇煤业 51%股权、平禹煤电和夏店煤业 100%股权、梁北二井煤业 75%股权的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为3年,收取每家单位托管费用60万/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同意。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下属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本次托管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由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瑞平煤电、平禹煤电、景昇煤业、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签订正式协议。

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业绩不达标,未能完成股权激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将对579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629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75151360股变更为246935356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监事会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均确认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关于平煤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与国浩律师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了核查验证。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4亿元,未能完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因此62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579.7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并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75,151,360股变更为2,469,353,560股,注册资本将由2,475,151,360元变更为2,469,353,560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尚需就回购注销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授权,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4亿元,未能完成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将对62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9.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75151360股变更为2469353560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依据相关法律,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申报地点为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人:王昕、李明原,电话:(0375)2723076,邮箱:pmgftzzgx@163.com。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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