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国茂股份(603915)报收于16.4元,下跌1.2%,换手率2.29%,成交量15.07万手,成交额2.49亿元。
5月21日,国茂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95.1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415.24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79.9万元。
国茂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6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4,69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87%。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董事监事薪酬议案、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议案、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第9项和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2/3有效表决权通过,其余议案获得超过1/2有效表决权通过。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进行了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召开,会议采用线下实地参与方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9日和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相关通知和会议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0,145,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810%;网络投票股东3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50,839股,占2.207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国忠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国茂股份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5595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59088430股变更为65663248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9088430元变更为65663248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申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潜路9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联系人:陆一品、冉艳;联系电话:0519-69878020;传真号码:0519-86575867;邮政编码:213100。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