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亚士创能(603378)报收于6.74元,下跌1.89%,换手率5.22%,成交量22.38万手,成交额1.5亿元。
5月21日,亚士创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839.9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5.9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25.93万元。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保理融资款15000万元及保理融资使用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重大仲裁案。申请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归还保理融资款本金15000万元及相关费用,共计15245.6667万元,并对相关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被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此外,2024年5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合计金额为612550.23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合计金额为53689321.84元。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8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6,925,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97%。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公司及100%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2/3的赞成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倩雯、袁怡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1日14点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925,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79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计划》、《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100%控股子公司相互担保》、《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关于取消监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在内的多项议案。
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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