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易华录(300212)报收于21.65元,下跌1.77%,换手率1.03%,成交量7.21万手,成交额1.57亿元。
5月21日,易华录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874.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6.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57.47万元。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欧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拟由公司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黎、杜欣军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或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海英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公司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协议遵循公开、公平、谨慎、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预案能防范、控制和降低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 第四项议案为《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公正、公平、客观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情况,符合开展金融服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表决。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预案旨在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成立了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裁和财务总监任常务副组长,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预案规定了风险处置机构的职责,包括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公司建立了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风险评估情况。预案明确了启动风险处置程序的具体情形,如财务公司违反相关规定、财务指标异常、出现支付危机等重大事项。风险发生后,财务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要求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置方案。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措施自救。突发性金融业务风险平息后,公司将重新评估风险并调整存款比例。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71989.2422万元,首次发行1700万股,于2011年5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云计算设备销售等。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一元,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分配的现金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工作。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等。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事宜,确保决议事项的落实。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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