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晶科能源(688223)报收于5.46元,下跌1.44%,换手率0.37%,成交量36.95万手,成交额2.03亿元。
5月21日,晶科能源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458.96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613.2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845.76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62,072,27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9,310,232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不进行利润分配等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519人,持有表决权数量7371382509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73.8950%。会议由董事长李仙德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出席情况包括6位董事、3位监事,董事会秘书蒋瑞出席,高管列席。审议通过了七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以及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4和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马臻、徐芳琴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5月30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5年1月17日,公司已提前将部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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