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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上海家化(600315)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1.22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1 05: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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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上海家化(600315)报收于26.0元,上涨5.69%,换手率2.92%,成交量19.64万手,成交额5.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1.22万元,显示市场对公司股票有一定需求。
  • 公司公告汇总:上海家化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等重要事项,并提名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
  • 公司公告汇总:上海家化将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多项议案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陆地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调整辞职,苏晓庆女士接任。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

交易信息汇总

5月20日,上海家化主力资金净流入481.2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60.5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20.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家化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暨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林小海、邓明辉、刘东、成建新、胥洪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夏海通、李明辉、刘晓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曹阳当选为职工代表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平安消费和科技基金拟延期的议案。最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上海家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4日13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527号八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林小海、邓明辉、刘东、成建新和胥洪擎,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夏海通、李明辉和刘晓彬。特别决议议案为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2、3、6.01至6.05、7.01至7.03。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需携带相应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会议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联系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99号双狮汇大厦A座11F。

上海家化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明辉)

李明辉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李明辉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上海家化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夏海通、刘晓彬)

夏海通、刘晓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上海家化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陆地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调整辞职,苏晓庆女士接任。苏晓庆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家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主要修订内容涉及多个章节,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注册资本调整、法定代表人定义调整等。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海家化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明辉、夏海通、刘晓彬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确保知情人签署确认。公司及其董事、高管及相关知情人应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信息进行违规操作。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企业文化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媒体采访、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等。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会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差错追究制度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于因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将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决策与执行。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旨在防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具体防范措施包括:董事、高管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竞争的公司投资、任职或从事竞争性活动;避免关联交易,若发生需主动说明;不得接受或付出影响业务决策的礼金。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由与公司或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士担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了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细则明确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的职责,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协助首席执行官,负责落实日常经营管理。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办公室为其分管部门。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涵盖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涵盖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确保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为自然人,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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