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神马股份(600810)报收于9.45元,下跌0.74%,换手率4.19%,成交量42.12万手,成交额4.02亿元。
5月20日,神马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16.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95.7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1.13万元。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1:0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王贺甫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4,794,220张,占总表决权的15.98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794,220张,反对0张,弃权0张。会议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神马股份发布公告,宣布“神马转债”可选择回售,回售价格为100.16元/张,回售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6月9日。回售期内“神马转债”停止转股,证券停复牌情况为:证券代码110093,证券简称神马转债,停复牌类型为可转债转股停牌,停牌起始日2025年5月28日,停牌终止日2025年6月4日,复牌日2025年6月5日。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本次回售价格为100.16元/张。神马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期内“神马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神马转债”债券数量为4,794,220张,占债权登记日本期未偿还“神马转债”债券总数29,998,020张的15.981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贺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794,220张,占100%,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张。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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