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0日收盘,亚士创能(603378)报收于6.87元,上涨0.15%,换手率10.09%,成交量43.25万手,成交额3.01亿元。
5月20日,亚士创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726.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974.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701.03万元。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冻结股份数量为7490000股,占回购专户所持股份比例94.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5%,冻结起始日为2025年4月22日,冻结到期日为2028年4月21日,冻结执行人为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冻结原因为江苏巴德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次冻结存在被司法拍卖、划转的风险,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控股股东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8,655,500股、20,295,000股、41,629,500股,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分别为78,655,500股、20,295,000股、41,629,500股,均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8.35%、4.74%、9.71%。控股股东创能明、实际控制人李金钟及其一致行动人润合同生、润合同泽、润合同彩、赵孝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32,354,125股,累计冻结股份数量140,580,000股,累计冻结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0.50%,占公司总股本的32.80%。冻结原因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涉及债务融资金额约1.5亿元。公司已收到杭州仲裁委送达的应裁通知书。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申请人,涉案金额为保理融资款15000万元及保理融资使用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申请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一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一将其对被申请人二享有的19064.3832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保理融资款15000万元,保理融资期限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人请求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归还保理融资款本金15000万元及相关费用,共计15245.6667万元,并对相关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被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2024年5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合计金额为612550.23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合计金额为53689321.84元。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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