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9日收盘,有方科技(688159)报收于64.44元,上涨5.04%,换手率9.74%,成交量8.93万手,成交额5.61亿元。
5月19日,有方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5083.09万元,占总成交额9.06%;游资资金净流入2866.05万元,占总成交额5.11%;散户资金净流出7949.14万元,占总成交额14.1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3名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8名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其个人业绩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级别,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和归属比例均为100%。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和归属比例为85%。因此,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0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期不能归属的16.49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和拟归属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和归属条件均已达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部分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5月25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4.63万元,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85%。本次可解除限售的3名激励对象和可归属的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及以上级别,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均为10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11.475万股;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为8名,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93.4575万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2.0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6.49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回购注销价格为11.20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22.68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11475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5万股,授予价格11.20元/股,激励人数3人。解除限售安排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3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40%。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解除限售等事宜。2023年3月10日,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4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147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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