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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电投能源(002128)5月19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0 0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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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19日收盘,电投能源(002128)报收于18.65元,上涨4.48%,换手率2.59%,成交量58.0万手,成交额10.95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此次非公开增发价不低于15.57元就是不低于24年末净资产,也就是低于6倍pe,我们希望注入的资产也按电投能源同样估值认购,按净资产注入,不能有溢价,这才符合公平原则,并承诺利润保底及给分红承诺
董秘: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

投资者: 我们希望新注入资产也要参考现有公司估值,给予净资产估值注入,这样才公平
董秘: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

投资者: 请问一下你们这次增发价格是不低于15.82元每股,也就是24年的净资产,而此次注入时间正常都要到26年以后才可实施,26年你们公司净资产按59.亿净利润(你们目标)应该达到18.4元,这样才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也就是你们增发价应该是不低于25年末净资产比较合理.还有估值新注入资产与现有公司资产相差不大,现公司你们按净资产估值,那么注入的公司资产也应该按照净资产估计给予注入,不能溢价,这样才公平
董秘: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38.34万元,占总成交额8.25%。
  • 公司公告汇总:电投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交易信息汇总

5月19日,电投能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9038.34万元,占总成交额8.25%;- 游资资金净流出6568.54万元,占总成交额6.0%;- 散户资金净流出2469.8万元,占总成交额2.25%。

公司公告汇总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年5月16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0%。- 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为15.57元/股。- 内蒙古公司承诺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年5月16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古公司持有的白音华煤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种类为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发行价格为15.57元/股,发行对象为内蒙古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0%。-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在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内蒙古公司承诺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履行了法定程序。

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视具体情况募集资金。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待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未曾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上市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股权,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19日开市起复牌。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主要资产交易如下:- 2024年12月,公司审议通过增资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35,730万元,公司应增加注入资本金94,311万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同月,公司审议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通辽通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给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19,630.43万元,2025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公司审议通过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30,000万元变更为565,000万元,2025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同月,公司审议通过增资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5,300万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白音华煤电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价格将参考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5.57元/股。内蒙古公司承诺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标的资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公司在与相关方初步磋商时采取了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因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并披露了相关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编制了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审核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股权,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前,如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交易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或估值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董事会就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的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进行了说明。具体数据如下: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4月2日)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从19.37元/股跌至17.85元/股,跌幅为7.85%;深证成指从10513.12点跌至9899.82点,跌幅为5.83%;证监会煤炭开采和洗选指数从4920.02点跌至4655.26点,跌幅为5.38%。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跌幅为-2.02%;剔除采矿业因素影响后,涨跌幅为-2.4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期间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避免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有利于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董事会认为: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情形;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可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所涉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及相关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将基于评估报告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和改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正式方案,并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准。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改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正式方案,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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