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银龙股份(603969)报收于7.12元,上涨4.71%,换手率12.57%,成交量106.45万手,成交额7.19亿元。
5月16日,银龙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4.2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719.8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2695.62万元。
银龙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在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志峰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57人,代表股份349,106,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424%。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 《董事长及其他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邵芳、刘杰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受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邵芳、刘杰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召开,董事长谢志峰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285,11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63%;网络投票股东140名,代表股份63,988,555股,占7.486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其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明,在自查期间共有四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均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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