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新奥股份(600803)报收于19.43元,上涨0.15%,换手率0.22%,成交量6.1万手,成交额1.18亿元。
5月16日,新奥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16.98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447.0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164.01万元。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并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转为A股和H股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相关事宜。- 聘任梁梅燕女士为公司秘书,蒋承宏先生和梁梅燕女士为公司授权代表,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制定公司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议事规则,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向香港联交所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并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公司董事角色及薪酬方案。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交易对价包括公司向新奥能源股东发行的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公司拟申请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A股和H股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取消《关于调整董事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取消原因是收到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临时提案,根据新法规,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相关文件。临时提案包括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内部治理制度、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等。此外,还增加了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其他原通知事项不变。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交易的对价包含公司向新奥能源股东发行的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公司拟申请发行H股并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为此,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H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其出具相关会计师报告并提供意见。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多个条款,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方面。此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相关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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