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春兴精工(002547)报收于5.25元,上涨10.06%,涨停,换手率16.78%,成交量185.35万手,成交额9.36亿元。
春兴精工5月16日涨停收盘,收盘价5.25元。该股于13点5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1.34亿元,占其流通市值2.31%。5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53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49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4亿元。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袁静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4:30,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共有758人参与投票,代表股份342,585,070股,占总股本的30.369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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