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嘉华股份(603182)报收于12.99元,上涨1.17%,换手率4.24%,成交量3.95万手,成交额5123.39万元。
5月15日,嘉华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73.95万元,占总成交额1.44%;游资资金净流出515.31万元,占总成交额10.06%;散户资金净流入441.35万元,占总成交额8.61%。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鸿图街19号公司会议室,由董事长李广庆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06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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