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浙江东日(600113)报收于14.18元,上涨0.14%,换手率0.56%,成交量2.3万手,成交额3259.24万元。
5月15日,浙江东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24.61万元,占总成交额13.03%;- 游资资金净流出185.86万元,占总成交额5.7%;- 散户资金净流入610.46万元,占总成交额18.7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5月30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和表决。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投票后视为全部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联系电话:0577-88812155,传真:0577-8884228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会等职权和议事规则;修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审计、合并分立等条款;更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定义。此外,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并调整部分条款编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特别是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等。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提案需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若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形成,未获通过的提案一个月内不再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76,660.00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市场租赁经营、计算机网络开发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一元,发起人为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符合特定情形。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遵循法定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解散后需依法进行清算。公司章程自2025年5月30日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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