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电科院(300215)报收于5.34元,下跌2.02%,换手率1.02%,成交量5.76万手,成交额3096.7万元。
5月15日,电科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61.58万元,占总成交额14.91%;- 游资资金净流入284.64万元,占总成交额9.19%;- 散户资金净流入176.94万元,占总成交额5.71%。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会议通知,4月30日发布补充通知,增加临时提案。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71名,代表股份数451,126,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3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 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选举董燃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在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126,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23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闵超然、蒲颖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选举董燃增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朱中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11月28日。朱中一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董燃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燃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森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安吉快运有限公司区域项目法务、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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