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4日收盘,新中港(605162)报收于7.67元,下跌0.13%,换手率0.96%,成交量3.85万手,成交额2932.3万元。
5月14日,新中港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86.97万元,占总成交额6.38%;游资资金净流出119.41万元,占总成交额4.07%;散户资金净流出67.56万元,占总成交额2.3%。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谢百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迅、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红、董事会秘书密志春和独立董事张春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7,155.38万元,同比下降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4.26万元,同比下降1.40%;扣非后净利润13,258.58万元,同比增长4.93%。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402.82万元,同比下降20.46%;净利润1,545.37万元,同比下降39.20%;扣非后净利润1,450.99万元,同比下降39.62%。
公司2024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未来盈利增长点包括2号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生物质和固废产业链改造、新供热管线建设等。公司将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确保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5月30日10时在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新港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将审议两个议案:一是关于变更“新港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公司拟将受托管理人由平安证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自签订受托协议之日起承接原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关于变更“新港转债”担保方式的议案,公司拟将担保方式由股权质押担保变更为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对象包括债券持有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出席并见证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0:00在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新港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3日。出席对象包括债券持有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等。会议审议事项为变更“新港转债”受托管理人和担保方式的议案。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2025年5月28日下午17:00前完成登记。每张未偿还债券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联系方式: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联系人:密志春,电话:0575-83122625,邮箱:xzg11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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