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4日收盘,达实智能(002421)报收于3.59元,上涨7.16%,换手率12.34%,成交量247.71万手,成交额9.0亿元。
5月14日,达实智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2.05亿元,占总成交额22.78%;- 游资资金净流出1.05亿元,占总成交额11.65%;- 散户资金净流出1.0亿元,占总成交额11.13%。
5月13日,达实智能举行了业绩说明会,以下是调研要点:- AIoT平台V7:公司3月17日发布的AIoT平台V7内测版已引起用户广泛关注,并获得深圳鹏峰大厦总部大楼和招商银行总部大厦项目订单。计划6月3日正式发布商用版。- 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公司采取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双轮驱动、布局存量改造市场、加快海外市场拓展三项措施应对宏观经济下行。- 项目盈利性:公司整体毛利率保持稳定,2024年度毛利率为27.47%,不存在“赔钱做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项目投标管理严格,确保满足公司设定的最低毛利率和风控标准。- 利润目标:公司年度计划不仅有利润目标,且财务管理规范,符合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要求。- 机器人赛道布局:公司通过资本合作、商业协同等方式关注并推动机器人相关技术在智慧空间中的落地,但暂不将机器人本体制造作为主营方向。- 国产替代成果:公司AIoT平台全面通过信创兼容认证,所有硬件产品的核心元器件均已实现国产化,服务多个国产替代典型案例。- 应收账款管理: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6.18%,但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影响有限。公司已优化客户结构,强调“风险优先”原则。- 扭亏增利计划:公司已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方案,力争确保全年经营目标达成,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 分红方案:2024年度分红金额对应的归母净利润分红比例约为41%,整体上延续了公司持续回馈股东的分红政策。- PPP项目收款:前期承接的公立医院及城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PPP项目均已建成投入运营,但受财政拨款进度影响,回款周期有所拉长。- 财务费用增加:2024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约3036万元,主要由于银行贷款利息停止资本化,预计2025年费用化金额在6000万元至7000万元之间。- 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在公司发展中发挥了深远且持续的积极作用,激发组织内生动力,引导价值判断,推动长期主义。- ESG亮点:公司在ESG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包括低碳实践获中上协年度最佳ESG案例奖,达实大厦连续四年实现碳中和,智慧医院投资运营项目服务患者超百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进行验证工作。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4:30在深圳南山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持有股份403,64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0名,持有股份25,634,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信达律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2:30,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磅主持。共有648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429,278,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34%。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具体投票结果详见公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金公司是达实智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自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赵婵媛女士,现因赵婵媛女士工作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胡安举先生接替赵婵媛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胡安举先生。公司对赵婵媛女士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胡安举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多个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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