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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公司未制订三年回报规划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5-14 1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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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宏德股份(301163)05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有没有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宏德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制订三年回报规划。但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为回报投资者,公司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100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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