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鼎龙科技(603004)报收于20.65元,上涨0.34%,换手率4.62%,成交量2.72万手,成交额5648.83万元。
5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4.19万元,占总成交额0.96%;游资资金净流出51.95万元,占总成交额0.92%;散户资金净流入106.14万元,占总成交额1.88%。
鼎龙科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58,880,000股A股,每股发行价16.80元,募集资金净额867,749,835.19元。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制度,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完备且执行良好,未发现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鼎龙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国投证券于2024年12月18日及2025年4月18日对鼎龙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为彭国峻。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鼎龙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三会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到位,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未经授权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正常。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行业周期和市场变化趋势,控制经营风险,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检查期间内,鼎龙科技不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总体上,鼎龙科技运作良好,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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