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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国海油(600938)5月13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14 08: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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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中国海油(600938)报收于25.16元,上涨0.16%,换手率1.41%,成交量42.21万手,成交额10.65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1.公司财报中的“证实储量”与《企业会计准则-石油开采行业》中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定义是否相同?公司桶油折旧是基于哪种储量口径核算?如果基于证实储量核算,当技术调整带来证实储量增加时折旧如何处理?2.公司PV10报表中,基于证实储量的桶油作业现金费用远高于年报中披露的桶油作业费用,原因是什么?3.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维持产量稳定的资本支出金额是多少?这部分资本支出如何核算?未来是否能在年报中披露?
董秘: 您好!公司年报披露的证实储量与《企业会计准则-石油开采行业》中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内涵一致。公司桶油折旧是基于证实储量技术调整带来证实储量增加/减少已反映在期末储量的估算中。公司年报PV10报表中基于证实储量的桶油作业费是估计的未来若干年的作业费,年报中披露的桶油作业费是当年实际,两者不能对比。公司披露的资本支出主要包括勘探、开发、生产资本化三部分,无法拆分出维持产量稳定的支出。谢谢!

投资者: 2023年和2024年,公司的石油、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分别是多少(含国内、国外)?2023年和2024年,公司的石油、天然气自然递减率是多少?
董秘: 您好,公司未披露石油和天然气的探明地质储量,净证实储量可参考年报相关章节。关于公司在中国海上在产油气田的自然递减率,2023年控制在10%以内,2024年降至9.6%。谢谢!

投资者: 请问贵公司在A股目前(3月14日左右)的股息率大概是多少?我看不同的软件显示差别大——通达信显示的是0.9%,东方财富等显示的是4.3%
董秘: 您好,公司2024年全年股息为1.40港元/股(含税),以2025年3月31日A股收盘价25.97元/股计算,A股股息率约为5.1%。谢谢!

投资者: 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是否已经部署了DeepSeek?如果已经部署了,请问主要应用于哪些具体的业务?公司接入DeepSeek有哪些成本、收益方面的考量?如果公司计划在未来再进行部署,计划将DeepSeek应用于什么具体的业务呢?我们投资者非常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董秘: 您好,公司积极跟踪前沿技术发展,依托的“海能”人工智能模型平台已正式接入DeepSeek系列模型。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数智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谢谢!

投资者: 请问国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渠道持有中国海油港股获得的每年分红扣税的税率是20%,还是28%?
董秘: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名列港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通过港股通购买或直接在香港开户购买公司港股股票,均在上述范畴内。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根据部分港股通投资者反馈,中国结算还会对港股通渠道收取20%的股息税,但由于此税费不属于公司代扣代缴范畴,我们无法提供准确信息,建议您与您的券商或相关机构做进一步核实。谢谢!

投资者: 请问国内“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渠道持有中国海油港股获得的每年分红扣税的税率是20%,还是28%(包含了10%的企业所得税)?还是贵司公告上所述10%企业所得税,请董秘务必明白回答,不要仅说看公告,公告上虽然写的都是中国话,但只描述了要代扣10%企业所得税,那给20%个税还要代扣吗?
董秘: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名列港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通过港股通购买或直接在香港开户购买公司港股股票,均在上述范畴内。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根据部分港股通投资者反馈,中国结算还会对港股通渠道收取20%的股息税,但由于此税费不属于公司代扣代缴范畴,我们无法提供准确信息,建议您与您的券商或相关机构做进一步核实。谢谢!

投资者: 提质增效重回报公告写着公司要常态化回购,埃克森美孚也是常态化回购,一年下来回购了接近200亿美金的股票,希望公司能够严格执行,让常态化回购真正常态化
董秘: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回购。我们制定了完善的回购策略,在股价非理性下跌或下跌幅度较大时,会按照既定回购策略进行回购。我们关注的是股价非理性下跌,而不是股价绝对值。谢谢!

投资者: 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2023年权益油进口量是多少?
董秘: 您好,公司主要业务为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海外生产的权益油一般在国际市场销售。谢谢!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13日,中国海油主力资金净流出128.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1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2亿元。
  • 公司公告汇总:中国海油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重选多位董事、修订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 公司公告汇总:陈泽铭先生被提名为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丰富的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经验,并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交易信息汇总

5月13日,中国海油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28.31万元,占总成交额0.12%;- 游资资金净流出1.01亿元,占总成交额9.5%;- 散户资金净流入1.02亿元,占总成交额9.62%。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的议案》,选举陈泽铭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的议案》,邱致中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的年度主席酬金及陈泽铭先生的薪酬。- 审议通过《关于重选周心怀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重选王德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重选阎洪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重选穆秀平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泽铭)

陈泽铭先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泽铭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注册地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况。-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已通过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 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泽铭)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泽铭先生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注册地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未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年内未具有前述情形,无其他不具备独立性情形。被提名人过去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修订原因包括:反映《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最新修订,以及作出其他细微修改。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扩大“书写及书面”的定义,涵盖电子形式;调整催缴股款通知方式;允许股东大会通过虚拟会议科技召开;降低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至1%;明确股息支付方式;增加电子通讯方式;更新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完善会议记录保存要求等。有关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修订尚待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有关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待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并以组织章程的修订获批准为前提。经修订的组织章程细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立即生效。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的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审议通过有关董事变更和董事薪酬的议案。赵崇康先生将于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不再参与膺选连任,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董事会建议委任陈泽铭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委任为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需获得股东批准,任期36个月,年度董事袍金为95万港币。陈先生拥有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牛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是香港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执业律师。独立非执行董事邱致中先生将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年度主席酬金17万港币。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淑贤女士将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上述变动均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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