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康美药业(600518)报收于1.98元,上涨0.0%,换手率0.96%,成交量132.29万手,成交额2.63亿元。
5月13日,康美药业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805.25万元,占总成交额3.06%;- 游资资金净流出686.09万元,占总成交额2.61%;- 散户资金净流出119.16万元,占总成交额0.4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4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73,369,23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1.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7.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在广东省普宁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赖志坚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4,4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373,369,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51%。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其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冬梅、何凌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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