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锋尚文化(300860)报收于25.89元,上涨0.35%,换手率2.3%,成交量2.58万手,成交额6679.18万元。
5月13日,锋尚文化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870.42万元,占总成交额13.03%;- 游资资金净流入364.96万元,占总成交额5.46%;- 散户资金净流出1235.38万元,占总成交额18.5%。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沙晓岚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丛嘉志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彭亚峰、冯昊君律师担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会议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议案以及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彭亚峰、冯昊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勾雅鑫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丛嘉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丛嘉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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