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达实智能(002421)报收于3.35元,下跌1.18%,换手率2.2%,成交量44.15万手,成交额1.49亿元。
5月13日,达实智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278.66万元,占总成交额8.59%;- 游资资金净流入423.0万元,占总成交额2.84%;- 散户资金净流入855.65万元,占总成交额5.7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进行验证工作。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4:30在深圳南山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持有股份403,64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0名,持有股份25,634,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信达律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2:30,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磅主持。共有648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429,278,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34%。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具体投票结果详见公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实智能”)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金公司是达实智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自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赵婵媛女士,现因赵婵媛女士工作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胡安举先生接替赵婵媛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胡安举先生。公司对赵婵媛女士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胡安举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多个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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