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东方盛虹(000301)报收于9.42元,上涨2.84%,换手率0.3%,成交量19.78万手,成交额1.86亿元。
5月13日,东方盛虹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920.43万元,占总成交额10.34%;游资资金净流出613.89万元,占总成交额3.31%;散户资金净流出1306.54万元,占总成交额7.0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面值:100元/张- 回售价格:100.256元/张(含息、税)-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5月8日- 回售申报期: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5月22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5月23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5月26日- 回售申报期间“盛虹转债”将暂停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变更募投项目的回售,“盛虹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56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盛虹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盛虹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在“盛虹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5月8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盛虹转债”转股价格(13.21元/股)的70%,且“盛虹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盛虹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5月12日和2025年5月13日发布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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