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2日收盘,晨光股份(603899)报收于29.71元,下跌1.13%,换手率0.43%,成交量3.94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5月12日,晨光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87.7万元,占总成交额3.3%;游资资金净流入643.92万元,占总成交额5.49%;散户资金净流出256.22万元,占总成交额2.18%。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5-018- 现金红利:A股每股现金红利1元-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19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但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差异化分红具体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5,795,377.00元(含税)- 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税收政策: -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90元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 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1.00元- 咨询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7475621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之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情况:晨光股份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3年8月27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两次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3年2月25日和2025年2月27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8,033,043股- 总股本及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23,888,420股,扣除回购股份后为915,855,377股- 利润分配预案: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915,855,3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915,855,377.00元(含税)- 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实际分派和虚拟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8.87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8.87元/股,影响为0.0301%,小于1%- 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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