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钱江生化(600796)报收于5.62元,下跌0.71%,换手率1.16%,成交量3.61万手,成交额2030.12万元。
5月9日,钱江生化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6.08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游资资金净流出166.12万元,占总成交额8.18%;散户资金净流入182.2万元,占总成交额8.98%。
钱江生化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27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3,701,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880%。会议由董事长孙玉超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沈璐、蒋瑶玉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3,701,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5880%。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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