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天味食品(603317)报收于11.52元,上涨0.7%,换手率1.13%,成交量12.02万手,成交额1.38亿元。
5月9日,天味食品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91.21万元,占总成交额1.38%;游资资金净流入265.1万元,占总成交额1.92%;散户资金净流出73.89万元,占总成交额0.53%。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5,083,794股。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062,795,286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84,537,407.30元(含税)。
公司曾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5,565,181股;2023年10月28日再次发布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2,000,827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3.36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3.3611元/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5元/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489元。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综上,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5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55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1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但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差异化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64,996,2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201,008股后,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1,062,795,2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4,537,407.30元(含税)。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邓文先生、唐璐女士、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税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28-82808166。特此公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5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6元/股(含),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5.45元/股(含),调整起始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800万元至36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400万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故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转增股本和派送红股,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548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约为15.45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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