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华骐环保(300929)报收于9.57元,下跌0.73%,换手率2.68%,成交量3.4万手,成交额3278.17万元。
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25万元,占总成交额7.02%;游资资金净流出228.45万元,占总成交额6.97%;散户资金净流入458.71万元,占总成交额13.9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保荐代表人为刘依然和杨凯强。报告涵盖公司信息披露审阅、规章制度执行、募集资金监督、公司治理督导、现场检查、独立意见发表、关注职责履行、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培训情况和其他保荐工作情况。- 国元证券按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12次,确认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2024年1-9月归母净利润下降172.32%,主要因污水治理行业业务下降、订单交付延迟、募投项目和环保孵化园项目折旧计提增加、政府补助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因素。-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市场供需变化、政府投资减缓、订单未达规划产能影响。-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改善经营成果,并提醒公司做出效益不达预期的应对计划。-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均履行承诺,无未履行情况。报告期间无重大事项需特别报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负责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国元证券承诺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质询和调查。- 华骐环保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健,实际控制人为安徽工业大学。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300929.SZ。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每年3月至4月。- 在尽职推荐阶段,国元证券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 在持续督导阶段,国元证券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包括:2023年3月,原保荐代表人朱焱武先生不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由杨凯强先生接替;2021年2月,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2023年和2024年公司业绩连续下降,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减缓、市场竞争加剧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市场供需变化、部分订单交付延迟等因素影响。- 华骐环保在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国元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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