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丰华股份(600615)报收于12.5元,下跌0.4%,换手率2.14%,成交量4.01万手,成交额5004.61万元。
5月9日,丰华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237.47万元,占总成交额4.75%;游资资金净流出211.91万元,占总成交额4.23%;散户资金净流出25.56万元,占总成交额0.5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每股转增股份0.2股,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转增股本方案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以公司总股本188,020,5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37,604,102股,分配后总股本为225,624,610股。- 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除权(息)日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均为2025年5月16日。- 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不涉及自行发放对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04元。- 如有疑问可联系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3-65732327。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0日。
2024年7月26日,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集团”)与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及其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鑫源集团以7.45亿元对价受让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或“上市公司”)56,387,350股股票,占总股本的29.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鑫源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龚大兴成为实际控制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鑫源集团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自2024年8月10日起至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持续督导期内,鑫源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丰华股份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鑫源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履行了股份锁定期、认购资金来源、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公开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内,鑫源集团未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合资或合作,未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和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鑫源集团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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