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宏达股份(600331)报收于6.84元,下跌1.44%,换手率0.92%,成交量18.63万手,成交额1.27亿元。
5月9日,宏达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437.42万元,占总成交额3.44%;游资资金净流出63.08万元,占总成交额0.5%;散户资金净流出374.33万元,占总成交额2.94%。
宏达股份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近日,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内容再次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宏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主要内容包括: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从31.31%提升至47.16%。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其中134,751.11万元用于偿还债务,150,541.6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解决了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导致的资产冻结问题,2024年财务报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1)本次发行方案,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5,292.8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2)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公司已偿还全部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相关资产查封已解除;3)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4,156.19万元、288,232.39万元、297,117.99万元和234,388.3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296.16万元、2,076.99万元、-10,462.51万元和2,129.42万元;4)财务性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持有的多龙矿业30%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5)同业竞争,清平磷矿与公司在磷酸盐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竞争,蜀道集团承诺五年内解决;6)未决诉讼,四川信托与海特电子、宏达实业诉讼案件不会导致公司承担责任,不影响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认定;7)房地产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业务,持有的住宅或商业性质土地、房屋均用于主营业务生产及其配套用途。
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从31.31%提升至47.16%,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蜀道集团承诺新取得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前所持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金鼎锌业相关债务由股权纠纷案产生,截至2024年8月31日,尚未偿付的返还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合计637,391,116.63元。金鼎锌业曾为公司重要子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锌的采、选、冶炼,对公司主营业务有重要影响。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破产重整,宏达股份已申报债权并获得部分清偿。公司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被冻结或查封的资产已全部解除查封。蜀道集团承诺解决与清平磷矿存在的磷酸盐业务领域同业竞争问题。四川信托与海特电子、宏达实业诉讼案件不会导致公司承担责任,不影响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认定。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土地已拆除或移交第三方,履行了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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