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ST庚星(600753)报收于5.54元,上涨4.92%,换手率0.96%,成交量2.22万手,成交额1230.91万元。
5月9日,ST庚星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445.97万元,占总成交额36.23%;游资资金净流出233.04万元,占总成交额18.93%;散户资金净流出212.93万元,占总成交额17.3%。此外,ST庚星因ST、*ST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证券登上龙虎榜,这是近5个交易日内首次上榜。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为:招商银行上海共和新路支行一般户实际冻结金额38,513.21元,申请冻结金额7,491,236.76元。冻结原因是青田县雪虎贸易有限公司、青田县蔡东商贸有限公司诉宁波星庚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已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金额为602,366.4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0790%,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2.0081%。公司表示将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并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降低不利影响。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并因诉讼案件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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