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江中药业(600750)报收于22.75元,上涨0.4%,换手率1.11%,成交量6.95万手,成交额1.58亿元。
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79.8万元,占总成交额18.23%;游资资金净流入943.13万元,占总成交额5.97%;散户资金净流入1936.68万元,占总成交额12.2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5月16日在南昌召开。会议将审议多个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43,545万元,同比下降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819万元,同比增长9.67%。公司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7元(含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71,150万元,涵盖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租赁办公楼及仓库、购买产品及服务等内容。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此外,公司还将审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人数为168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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