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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大连重工(002204)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亿元,占总成交额18.2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12 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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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大连重工(002204)报收于6.19元,下跌2.83%,换手率4.58%,成交量88.47万手,成交额5.5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亿元,占总成交额18.26%;散户资金净流入1.06亿元,占总成交额19.2%。
  • 公司公告汇总: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5月9日,大连重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01亿元,占总成交额18.26%;- 游资资金净流出518.28万元,占总成交额0.94%;- 散户资金净流入1.06亿元,占总成交额19.2%。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修订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股东权利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方面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28日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调整部分条款表述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制度明确了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包括责令改正、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还规定了从重、从轻处理的情形,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监督作用。委员会负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评价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决定续聘或改聘。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变更需充分披露。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需切实履行责任,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并参加培训。公司应建立汇报和沟通机制,管理层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独立董事需关注董事会会议程序、议案材料的完备性等,确保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及时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和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处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报告职责,涵盖董事、高管、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需第一时间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

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部非公开信息。内部非公开信息知情人需对非公开信息保密,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授权管理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合规、审慎授权、适时调整、制衡与效率、利益回避。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和临时授权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不得授予经营层行使。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后评估工作,首席执行官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者、证券市场分析人员、财经媒体、监管部门等的沟通。公司应以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为交流内容,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包括公司发起人提出名单、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和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新候选人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和总法律顾问等职位。

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明确了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总裁、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总法律顾问(CCO)及若干副总裁,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CEO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CEO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具体规章,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等。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党委、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93,137.0032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金属制品制造、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等。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强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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