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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能源(03868.HK)2024年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5-05-01 0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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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近期信义能源(03868.HK)发布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业务回顾:

太阳能发电场组合贡献持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本集团拥有及运营的大型太阳能发电场项目生产的电量较二零二三年增长13.8%。该增长主要由于二零二三年收购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二零二三年组合」)的全年营运及二零二四年新收购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二零二四年组合」)。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三年组合及二零二四年组合产生的总收益为人民币312.5百万元,占本集团太阳能发电业务总收益的12.8%。然而,电网消纳限制导致限电损失以及市场化电力交易(「市场化电力交易」)次数及交易量增加等因素部分抵销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发电量的增加。因此,本集团的收益仅录得7.0%的增长。
      随著二零二四年下半年完成收购组成于二零二四年组合的六个太阳能发电场项目,董事预计二零二四年组合的全面表现将于本集团二零二五年的年度业绩中反映。
      二零二四年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容量增加
      随著光伏技术的持续进步,光伏组件的效能和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再加上近年来多晶硅价格的持续下跌,这些因素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光伏组件价格和安装成本极为受压。此外,中国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支持光伏发展的政策,包括补贴、税收减免、技术研发支持及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等,有利于光伏电站的建设。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量达到了277.17吉瓦(「吉瓦」),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216.88吉瓦增长约28%,创下了历史新高。这可观增长使得太阳能发电超越了水力发电,成为中国第二大电力来源。光伏电站的快速兴建亦造成暂时失衡,阻碍电网传输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所有电量。因此,本集团因电网消纳限制而产生限电损失。
      近年来,中国若干省份的能源局要求太阳能发电场参与市场化电力交易,以促进太阳能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目的。这些举措使得太阳能发电项目更加依赖市场需求和竞争来确定价格,以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于二零二四年内,由于参与市场化电力交易的太阳能发电场数量增加,若干市场化电力交易的电价略低于上网电价(「上网电价」),导致售电所产生的相关电力收入下跌,因此部分抵销二零二四年发电量带来的电力收入增加。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信义光能」)与其附属公司(统称「信义光能集团」)收购位于中国的七个大型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其中包括六个平价上网政策下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和一个上网电价政策下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这些项目的总核准容量达到860兆瓦(「兆瓦」)。本集团将综合考虑限电损失、市场化电力交易、高耗电地区和稳定高投资回报等多种因素,将适时继续向信义光能进行收购。本集团亦将于市场上物色或会产生丰厚投资回报的其他太阳能发电场项目,进一步强化本集团的市场地位为目的,提升整体收益,并有效应对未来的挑战。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及运营的大型太阳能发电场项目的总核准容量为4,510.5兆瓦,其中1,734兆瓦属上网电价政策及2,776.5兆瓦属平价上网政策。随著近年平价上网政策下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数目增加,本集团的经营现金流已逐步改善。

业务展望:

中国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于二零二四年年初发布了《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能源监管的重点方向,确保能源行业将在安全稳定供应、提升清洁能源百分比及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取得正面发展,并为能源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规范化基础,推动了中国能源行业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为了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刺激绿色电力证书的需求,有效扩大非化石能源的消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能源局在二零二四年一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该通知旨在推进节能降碳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针对新能源接入与消纳的问题,国家能源局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展通知」)。该发展通知包括加快新能源电网工程建设、优化并网流程、提高系统调节能力、推进电力市场机制及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指标等。发展通知亦强调提高现有新能源消纳能力,并逐步减少限电损失。
      此外,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采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能源法」)。在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该能源法明确指出,政府将推动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并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的建设。能源法的颁布标志著中国能源领域的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二零二五年二月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改革通知」)。该改革通知旨在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并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改革通知还明确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分类政策,划分节点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之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实现电价与现行政策的妥善衔接。二零二五年六月一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需根据政府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作出调整,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由于该改革通知公布时间较短,且每个省份的落地政策有所不同,本集团正在密切关注各地的具体政策,并将对其进行客观评估,以评估其对本集团的影响。
      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各地区货币政策的不断调整,境内及离岸贷款之间的息差逐渐增大,这使得离岸贷款利率普遍高于中国境内贷款利率。在二零二四年内,本集团策略性地增加了境内的长期银行贷款,以再融资离岸短期银行贷款。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不仅本集团的短期融资压力,亦减轻银行贷款的实际年利率。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显著改善,稳定性得以提升,为应对未来的挑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中,仅34.7%为短期借贷,而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58.0%。
      在二零二四年内,本集团为丰富其太阳能发电场组合的地点,本集团旗下的一间合营公司成功中标了一个位于马来西亚核准容量达1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场项目,该项目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下半年建造。本集团将继续物色其他业务机会,为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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