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SH)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SandozAG签订《合作与许可协议》,复宏汉霖授予SandozAG于许可区域(包括美国、欧洲42国、日本、澳大利亚及加拿大)及领域(即约定参比制剂于许可区域内各国家获批上市之适应症)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其在研产品HLX13(重组抗CTLA-4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的权利。协议内容包括独家许可、商业化许可产品、开发和生产许可产品的半独家许可等。SandozAG需支付至多19,100万美元的款项,包括首付款和开发里程碑款项。此外,根据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的累计净销售额,SandozAG还需支付至多11,000万美元的销售里程碑款项。同时,SandozAG需按约定百分比向复宏汉霖支付利润分成款。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首次商业化销售之日起15年,可自动续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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