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4月28日公布的《舒城县“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中显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舒城县“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JZB2025-04-12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舒城县“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包含以下内容:1)十四五发展成就。系统总结“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取得的成就;2)现状评估。充分研究舒城县经济社会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总结现状交通发展不足与短板;3)形势分析与需求预测。总结当前交通行业趋势与“十五五”发展形势,预测“十五五”期间交通主要需求;4)发展目标与思路。合理确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等,确定“十五五”期间交通运输发总体目标;5)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机场、铁路、高速公路路网、国省道公路路网、农村公路路网、客货运输枢纽、水运规划等)、运输服务规划(包括公共交通、邮政设施、现代物流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包括科技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应急、行业管理规划等)等;6)其他:梳理近期建设项目库,确定实施时序、保障措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舒城县境内 联系方式:056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64-86***** 2025年4月28日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