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1日ST新亚公开信息显示,王季民、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陈启生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亚太所出具的新亚制程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我局另案查明,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教)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其2022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亚太所为新亚制程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服务收费1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943,396.2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季民、陈启生。
二、亚太所在新亚制程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亚太所在已识别新亚制程应收账款存在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况下,未对新中教大额长账龄应收账款存在较高信用风险保持充分关注,仅针对应收账款的存在、计价与分摊认定实施了细节测试、函证、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未对新中教未回函的异常情况保持合理关注,未针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设计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不充分。按照账龄法对新中教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复核时,未充分了解掌握上述应收账款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和坏账准备计提出现差错,审计调整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案涉期间名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43,396.2元,并处以943,396.2元罚款;二、对王季民、陈启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