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连带责任。
(2)采购内容:承包范围内项目涉及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
试及设备的管理、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除甲供材料外,与本工程相
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品牌需报经招标人审
定同意,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及调整甲供设备、材料的范
围。 (3)施工内容: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施
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含本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
验、验收(含竣工验收和竣工联合验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制作)及缺
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范围
(含变更)内的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基坑降水;地下
室的土建、装修、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等;地上部分的土建、给
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电梯等;室外化粪池、室外铺装、园林景
观、室外消防、给排水、电气安装;以及小区高压供配电工程、智慧安
防小区工程、样板房室内装修、售楼部装修(含空调设备、办公设备、
楼盘建筑模型沙盘和展板)等;以及前述所列施工工作内容在施工期间
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最终以
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
及范围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1、本项目设计费和施工费均付给总承包牵头单位,其中: (1)
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如下: 完成施工图图纸并通过图纸审查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 75 万元设计 费;政府批复设计费后 15 日内支付至批复设
计费的 60%;工程 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付清全部设计费余
款。 (2)施工费的付款方式如下: 以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建设单位
工 程 款 等审核认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为 计算依据,完成每批次政府抄告总量的
支付办法 30%,付至该批次批复价 款的 25%;完成每批次政府抄告总量的 50%,
付至该批次批复价 款的 40%;完成每批次政府抄告总量的 80%,付至
该批次批复价 款的 60%;完成每批次政府抄告总量 100%,付至该批次
批复价款 的 80%;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评审后付至工程总价的 97%;
质量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所有工程款(不计
利息)
中标人
诚 信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承 诺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