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罗博特科公开信息显示,邵禛、柯凌峰、林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9年至2023年,斐控泰克陆续收购了FSG和FAG各93.03%股权。其中,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实际控制人戴军或者董事王宏军分别与5名斐控泰克股东签署协议,约定若在规定期限内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等未能收购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权或者未达约定收益率的,由元颉昇、戴军或者王宏军回购其持有的相关股权或者对其进行收益补偿。前述5名斐控泰克股东同时也是本次重组交易对手方。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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