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中国移动(600941)04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您好!2024年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目前已有公司响应取消监事会。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下行,降本增效是关键,想了解公司是否已依据监管要求,开始实施取消监事会的相关工作?若已开始,现在进展到什么阶段了?
中国移动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未设置监事及监事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若干意见》”)及《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A股发行上市前为一家根据《公司条例》注册于中国香港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设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制定了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A股发行上市前,公司已根据《证券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境内法律法规修订或制定了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使得公司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