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7日贝因美公开信息显示,贝因美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占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非经营性占用贝因美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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