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巨化股份(600160)04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中美互加“34%对等关税”,对公司制冷剂业务的影响?
巨化股份回复:本次R134a及部分混配制冷剂、HFOs列入美国本次加征关税豁免清单,执行原关税率;本次美国对阿联酋加征10%基准税率,相对印度等主要生产国进入美国市场有一定的关税优势,利于本公司在阿联酋的子公司;目前美国对我国出口的R134a、R125、R32及其混配物已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关税(200%+)+20%关税,2024年本公司国内出口美国的制冷剂(均为HFOs)产品收入占公司营收不足2%;当前美国正推进R454B(68.9%R32+31.1%R1234y混配物)对R410A(50%R32+50%R125混配物)的替代,相较于R410A“反倾销、反补贴关税(200%+)+20%关税”、R454B“20%关税”,实际出口美国R32关税大幅下降;当下,全球竞争格局中,中国供应占80%以上,中国、印度、阿联酋合计占90以上,中国前5家头部企业占中国的90%左右,竞争格局高度集中,尤其是第三代制冷剂,中国上述头部企业有较高的定价权;制冷剂下游的汽车、家用空调、工商农部门空调设备具有刚需和生活消费品属性,制冷剂作为下游空调设备的功能制剂(成本占比低),主机需求+不断增长的空调设备保有量的售后维修需求保持增长趋势,且具有高价格弹性;目前,中国“设备更新、以旧换新”政策深入推进,且不排除进一步加大刺激汽车、空调消费力度,带动制冷剂消费,此外,全球南方是空调(生活改善必须)的成长地区且潜力空间巨大,因此,预计制冷剂及其下游仍有良好增长空间;中国目前第二代、三代氟制冷剂已实行生产配额制,部分产品供不应求且本次中美加征“对等关税”,不会改变氟制冷剂竞争格局、供需格局和价格上行趋势,亦不会改变本公司制冷剂出口按出厂价定价政策。综上,本公司制冷剂产品不受本次中美“对等关税”影响,其盈利增长的趋势目前预计不会改变。具体关税税率以中美政府公布的为准。鉴于以上只是初步分析,且关税政策后续仍有较大不确定性。仅供参考。敬请您关注持续政策和市场变化,理性投资。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