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鸿博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5-04-04 01:00: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4月3日鸿博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辉、副总经理王彬彬、常务副总经理黎红雷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临时公告中对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购销合同》的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二是公司2023年年报中关于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鸿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