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1日收盘,永创智能(603901)报收于10.05元,下跌3.09%,换手率5.01%,成交量24.24万手,成交额2.44亿元。
永创智能2025年4月1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30.82万元,占总成交额2.18%;游资资金净流出589.11万元,占总成交额2.42%;散户资金净流入58.29万元,占总成交额0.2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1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与会人员签到、主持人宣读出席情况、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并审议三个议案、股东提问与表决、统计投票情况、宣读表决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签署会议决议及记录、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内容如下:1.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授予78人限制性股票508万股,授予价格为5.45元/股。2. 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内容涵盖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调整、授予、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项。所有议案已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11,000元“永0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8,220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7%。未转股的“永02转债”金额为610,436,000元,占发行总量的99.9818%。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已有人民币9,000元“永0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转股数927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了610.54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1,054.70万元,存续期六年。经上交所同意,公司61,054.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永02转债”。自2023年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因实施权益分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2024年9月13日转股价格调整为9.70元/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02转债”金额为610,436,000元,占发行总量的99.9818%。公司总股本由487,718,354股增至487,719,281股。投资者如需了解“永02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571-28057366,传真:0571-2802860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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