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均普智能(688306)报收于10.54元,下跌3.12%,换手率2.1%,成交量25.84万手,成交额2.6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29.85万元,占总成交额18.14%;游资资金净流入955.13万元,占总成交额3.59%;散户资金净流入3874.73万元,占总成交额14.5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元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关联董事刘元先生、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郭志明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3.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补充以及保函开具,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4.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和日常经营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晓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7日9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30-15:0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联系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邮编315040,电话0574-87908676,传真0574-89078964,邮箱IR@piagroup.com。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38.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偿还银行贷款、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延期涉及两个项目:“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6年3月,原因是部分厂房及办公楼装修进度未达预期;“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6年9月,主要因为技术迭代快、论证周期长以及医疗客户准入门槛高、工艺验证时间长。公司认为上述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认为本次延期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厂房租赁给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面积为37804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租金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均胜群英系公司实控人王剑峰先生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为每平方米46.50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增值税等。租金按季度结算,延迟支付租金将按每日0.5%收取违约金。合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均普智能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与均胜群英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将部分厂房租赁给均胜群英使用,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面积为37,804平方米,月租金每平方米46.50元,租金总额不超过2,100.00万元,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增值税等。均胜群英系公司实控人王剑峰先生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均胜群英主要财务数据显示其具备履约能力。租赁合同详细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均普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均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59,919,156.00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38.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募投项目包括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偿还银行贷款、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同意将“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现公司再次调整,将上述两个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长至2026年3月和2026年9月。主要原因包括厂房及办公楼装修进度未达预期,以及技术研发和医疗客户准入门槛高等因素。公司认为上述项目符合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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