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海森药业(001367)报收于28.35元,上涨1.07%,换手率14.41%,成交量3.77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09.18万元,占总成交额5.61%;游资资金净流入608.82万元,占总成交额5.61%;散户资金净流入0.3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股东户数变动近日海森药业披露,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552.0户,较12月31日增加50.0户,增幅为0.5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1万股减少至1.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3.67万元。
财务报告海森药业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72亿元,同比上升18.63%;归母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上升17.09%;扣非净利润1.17亿元,同比上升15.02%;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51亿元,同比上升32.5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560.76万元,同比上升8.7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057.59万元,同比下降2.5%;负债率9.54%,投资收益300.05万元,财务费用-1813.37万元,毛利率41.47%。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1.02万元,同比增长18.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5.77万元,同比增长17.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67.74万元,同比增长15.02%;研发费用2777.9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89%,同比增长47.44%。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公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式跃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审计机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中,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1.02万元,同比增长18.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5.77万元,同比增长17.09%。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决议公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5、《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2日。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需按规定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刚)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显示,独立董事郑刚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审查意见。郑刚拥有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并担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郑刚出席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他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相关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新厂区建设等事项提出建议。郑刚还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并通过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郑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董事薪酬、募集资金使用及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2024年度,郑刚未出现妨碍职责履行的情况,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桂荣)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指出,独立董事方桂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方桂荣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方桂荣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审议了多项重要议题,如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方桂荣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审计进展,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方桂荣还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了解股东诉求,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全年现场工作16天,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方桂荣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董事高管薪酬、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确保公司决策合法合规。方桂荣表示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文涛)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显示,独立董事戴文涛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查意见。戴文涛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戴文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通过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交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并积极配合。戴文涛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发表了多项审查意见,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董事及高管薪酬、募集资金使用和股权激励等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1367。公司注册资本为151,926,440元,总部位于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提供优质医药产品和服务,经营范围涵盖药品生产、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每年分配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方桂荣女士、郑刚先生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三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这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66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针对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海森药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因此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审计结果显示,海森药业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和赵智栋签字确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就海森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海森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56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571.85万元。截至2025年3月7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8920.54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信证券认为,海森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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