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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股市必读:南京聚隆(30064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49.0万元,占总成交额13.7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31 04: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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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南京聚隆(300644)报收于23.79元,下跌4.27%,换手率4.95%,成交量4.34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49.0万元,占总成交额13.76%。
  • 公司公告汇总: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8%,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留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0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49.0万元,占总成交额13.76%;游资资金净流入153.68万元,占总成交额1.46%;散户资金净流入1295.32万元,占总成交额12.3%。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以上议案均获得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合法有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俊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办法符合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8%。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留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0元/股。首次授予对象为30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三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在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1%和4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8%,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留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0元/股。首次授予对象为30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1%、48%。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远期战略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强调公正、公开、公平,结合激励对象业绩进行评价。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5%,2026年不低于31%,2027年不低于48%,均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预留部分考核年度视授予时间而定。考核结果管理包括反馈、申诉及归档,考核记录保存三年后销毁。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南京聚隆成立于1999年4月27日,2018年2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644。公司具备实行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首次授予30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1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8%。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留10.00万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数量及比例详见草案。激励计划明确了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授予与归属条件,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实施程序,权利义务,异动处理等内容。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尚需完成公示、监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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